新国标的争议之处
争议一:《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在2008年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QB/T 2385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订。为何不称之为2011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如果想要制定一份红木家具行业通用的国标,完全可以超越《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没必要小修小补。反而犯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笑话。
争议二:对红木家具用材采取开放性提法,包括欠知名树种资源都可以纳入红木家具用材范围,具体红木树种数量缺少明确说明。无形中把红木的范围扩大了,其实给了不良商家更多作假的空间。
争议三:新国标放宽红木家具的用材比例规定,规定家具用材可使用边材。掺杂拼补家具(主要部位及外表目视部位的木制零部件采用红木,内部及隐蔽处允许采用其它优质硬木锯材)、包覆贴皮家具(基材非红木,外表包覆红木薄板)等非全材红木家具,同样纳入红木家具范畴,颠覆了大家对红木家具的传统印象。
争议四:新国标如何与地方标准和谐共融?当国标与地方标准不一致时,消费者应参照何种标准。
争议五:新国标实施后,具体应由哪几个执法部门进行监督跟进。有何强制实施方案?
争议六: 红木家具中一些高端家具,属于奢侈品、艺术品,很难以工业化标准进行清楚厘定。如何评估,成为新的难题。新国标只能界定了红木家具的真假,却区分不出好坏。
新标准影响:给红木家具配备“出世纸”
——消费者权益尤受重视
新国标的颁布,正如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一样,对红木家具的消费者权益进行充分的维护。今后,喜爱红木家具的消费者,购买红木家具如遇“造假”将有法可依。它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
——对生产企业提出更高要求
对产品命名和分类、主要尺寸、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细致的要求。商家的产品要在明示卡上明确标示,明示卡将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对先前红木家具交易出现的争议纠纷提出具体规定,要求从业者在红木家具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必须严格按照新国标的规定强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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