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叶紫檀”的称谓并不规范,它的学名应该叫做卢氏黑黄檀,归属《红木》国标黑酸枝木类下的树种,来自非洲的热带雨林国家马达加斯加。
这种木材进入我国的确切时间,应该是在1996年前后,国内企业从印度人手里把它买进来。但在当时一段时间,国内有的鉴定机构把它鉴定为紫檀。之所以把它定名为卢氏黑黄檀,源起《红木》国家标准。
奉命起草这个标准的国内最权威的木材研究鉴定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在起草国标的时候,对这种木材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鉴定,最终把它定位为卢氏黑黄檀,归属于黑酸枝类。排除其为紫檀这一点,也得到了马达加斯加林业部门的认可,马达加斯加专门给中国林科院发来信函,证明马国确无紫檀树生长。
不过专家在进行树种鉴定的讨候,同时也注意到一点,即将树种解剖后在显微镜下观察,卢氏黑黄檀(所说的大叶紫檀)与檀香紫檀(所说的小叶紫檀)弦切面的显微构造均属单列射线,因此可以断定,两树种有一定的血缘关系,难怪做出的家具外观上有些近似。但两者毕竟还有很大的不同,从物理学特征上来看,气干密度、抗弯强度、弹性核量、顺数抗压强度等,卢氏黑黄檀都与檀香紫檀都有差别。从原树外观上比较,两者也有较大差别,卢氏黑黄檀树径稍粗些,不像檀香紫檀有那么多的空洞。开锯时,卢氏黑黄檀有酸香味(所以称酸校),而紫檀略有辛辣味,久则为檀香。
但从总体上看,卢氏黑黄檀应该还是一种优良的商品材,红木黑酸枝木类中的上品,用来制作传统家具,效果极佳。
至于卢氏黑黄檀,又为什么被称作“大叶紫檀”, 一种说法是,它相对于“小叶紫檀”而言,可能因为紫檀(檀香紫檀)树的叶子确实不大,但实际上,这“小叶紫檀”本身也是不规范的称呼,所以将不规范与不规范相对应,结果是更加的不规范。另一种说法是,它原来叫“大丝紫檀”,意思是说它木材的纤维质略粗些,这个“粗”,也是相对于檀香紫檀(小叶紫檀)而来的。如此说来,檀香紫檀就应该是“小丝紫檀”了。人们叫白了,把“丝”读成了“叶”,就叫成“大叶紫檀”了,并不是它树的叶子就大。其实,这两种说法仅仅是“说法”而已,并无依据。倒是叫它“大叶紫檀”的真正的原因,可能在于它的木质和色泽与檀香紫檀有些接近,加上“紫檀”二字,实际上的用意是想与檀香紫檀攀上亲。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种木材——海岸黄檀,原产地也在马达加斯加。它与卢氏黑黄檀同属于一种商品材,外观近似,但木材性能比卢氏黑黄檀差了一点,于是有的木材商便把这两种木材混在一起出售。这一点应特别引起红木家具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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