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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象 国家对红木制品用材定标准

时间:2011-06-28 10:31:05我要评论

近日,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担纲编写的《红木制品用材规范》,经过两年多的紧张调研,编写草案现已经完成。本网(近日采访到了专家编委成员之一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研究员姜笑梅女士,她向本网介绍了《红木制品用材规范》的具体情况(以下简称《规范》)。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研究员姜笑梅(左)

本网:是什么原因让有关单位决定编写这本《规范》?

姜笑梅:由于当前的红木制品市场比较混乱,市场体系混乱,各项规定、名称不规范等,这些情况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急需一部规范的国家标准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了有关科研单位进行了调研并组织了《红木制品用材规范》的编写工作。

本网:整个编写的过程持续了多长时间规模多大?

姜笑梅:2009年2月,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下达任务并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组织编写《红木制品用材规范》,由国家人造板与木制品监督检验中心及上海思兰家具厂有限公司等17家企事业单位的23位专家、学者、一线企业技术代表经过两年多的反复调研、讨论,最终编定了《红木制品用材规范》草案。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最初不叫这个名称,后来经过五次反复论证、研究,在2011年2月确定了现在的名称。

本网:《红木制品用材规范》实施的范围和核心内容是什么?

姜笑梅:本《规范》的范围包括红木家具、地板、门窗、楼梯、工艺品等红木制品,换句话说就是只要该商品的原材料采用红木,那么都属于《规范》涵盖的范畴。《规范》的核心内容对红木与全红木即心材和边材、木材含水率、木材材质等内容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对相应的检测方法做了细致的介绍。

本网:《规范》的实施将会对红木家具行业及整个红木制品行业起到什么作用?

姜笑梅:《规范》将会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能够促进企业行为规范化、合法化,例如企业需要在所售商品上清楚明确标注木材材质、含水率、边材情况等信息,这样能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红木制品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

本网:《规范》与《红木》国标、《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内容怎么界定?

姜笑梅:《规范》更注重的是红木制品的外观、质量、木材材性、含水率等具体信息,它与《红木》国标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方向是一致的,且在《红木》国标的基础上更往前延伸了一步。而与《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唯一的联系是,对红木与全红木做了严格的区分,并对红木边材的使用位置以及不超过10%的上限做了明确规定。

本网:《规范》何时公布并实施?

姜笑梅:凝聚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心血的《规范》草案,几经论证修改最终成稿,并已于近期提交相关部门审定,带审定完成之后将会向社会公布,实施具体时间尚需等待。(原载于《中国红木古典家具》杂志2011年第三期,作者/摄影:林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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